问题 | 提供赌博场所但未参赌有抽头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供涉及赌博活动的场所时,若涉及抽头的情况,即便本人并未亲自参与赌博,同样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种为他人提供用于赌博活动的场所并且从中抽取利润的行为,完全满足了刑法中针对开设赌场这一犯罪行为所设定的所有必要条件。 尽管个人并未直接参与到赌博过程当中,但是通过提供场所以及抽取利益等手段来获取不当收益,已经严重干扰了我们共同生活的社会秩序,损害了优良的社会风气,因此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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