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赃构成什么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购赃物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名。
该罪行的特定含义是指,涉及知晓乃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并进行隐藏、转移、收购、据为己有,或者采用其它掩饰、隐瞒手段的行为。 在此罪名之下,司法机关证实和追回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显然遭受破坏,成为其侵害的具体对象。 实践中,衡量是否构成此类罪名需全面考察收购之物品来源、价格、收购方式等多重因素。 若行为人明知所收购物品系犯罪所得,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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