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防车位使用权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防空地下室停车位的使用权期限应与土地使用年限相一致,这是合法合规的做法。需要强调的是,人民防空地下室停车位并不被允许卖予私人,也明令禁止开发商对其进行买卖交易。因此,这些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且使用年限不得超出20年。而对于产权式停车位,开发商则有权力将其售卖给个体消费者,在此情况下,购买者将会获得该停车位的完全产权,并可依法办理相关产权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产权式停车位的使用年限应当与其所附着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期限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