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借银行卡构成什么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他方出租或出借银行卡有可能构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所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意即行为人明悉实际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他人,出于主观故意,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有助于网络运行的技术支持,或是提供诸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恶劣者需承担刑事责任。 在实践中,此类行为极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的便利,使犯罪所得资金得以顺利流转,从而进一步加剧了犯罪活动的猖獗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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