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能成为侵占罪原告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殊情形之下,村委员会有权担当侵占罪被告方的角色。
侵占罪,又称“侵夺罪”或“盗用财产罪”,是指个人以非合法占有的意图,未经允许而擅自将代替其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据为己有,并在情节严重之状况下,拒绝归还的犯罪行为。 当村委会所管辖的集体财产遭受他人非法侵占,并且符合侵占罪法律条款所设定的非法占有力额较大以及拒绝归还的条件时,村委会便可作为集体财产的管理者与代表,向司法机关提出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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