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拥有特殊防卫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普通情况之下,对于抢夺罪的防卫并不享有特别权利。
特定的防卫权特指针对当前正在施行的杀人、伤害、抢劫、性侵、绑票以及其他能严重危害到个人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活动,采取防卫措施的情况。 由此产生的任何悲惨后果,若非出于防卫过度导致,都将不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抢夺罪关注的焦点固然也在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然而其主要手段并非直接威胁到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 然而,倘若在抢夺过程中,犯罪者的行为转变为对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暴力犯罪,例如使用凶器或以暴力相威胁等,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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