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成立敲诈勒索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敲诈勒索罪通常被定义为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关键部分:
首先,行为人应当具备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意图,即其行为的初衷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谋取他人财物。 其次,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等行为,这些行为必须达到足以让被害人感到恐惧的程度。 再次,被害人由于受到上述行为的影响而产生恐惧心理,进而被迫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使得行为人最终得以获得该笔财物。 最后,行为人获取财物的方式必须是非法的,这也是区分敲诈勒索罪与其他类似犯罪的重要标准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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