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行业合同诈骗罪的常见手法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中,常见的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首先,通过故意编造虚假的保险标的物来欺骗保险公司获取保险赔偿金;
其次,对于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却故意伪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实际损失的程度,从而试图获得更多的保险赔偿金; 此外,还可能出现制造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的保险事故,以此来骗取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第四种常见方式是蓄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意图以此骗取保险赔偿金; 最后,还有可能是针对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人身健康以及身体残疾等方面,施以恶意行为,进而达到骗取保险赔偿金的目的等等。 这些保险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国家的保险制度,同时也侵害了保险公司的合法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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