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认罪认罚检察院可以做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案人对其涉嫌的盗窃罪予以认可并接受刑事处罚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并非必然会将案件提起公诉,而是需要根据各种复杂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权衡。
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无需施加刑事制裁或可以依法减免刑罚,那么检察机关便可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以实例来说明,若被告人实施的盗窃金额较低,并且能够主动退还赃款,获得受害者的谅解,同时又是初次触犯法律,属于偶然犯罪等情况,均有可能成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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