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场试鞋子逃跑算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型购物中心进行试穿并最终逃离未付款之商品的行为,若情节严重,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行为。
盗窃罪定意为个人因破坏他人财产权益而有意贪婪地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这种行为还包括制造多次盗窃、潜入私人住处行窃、私自携带刀具等危险武器行窃以及从别人身边偷偷溜走不付钱的财产。 因此在真实情境中,当客户在某商场尝试选购新鞋但在没有支付相应价款情况下离开店铺,他们的行为便显示出怀揣着非法侵占这些鞋子的意图,同时也实际发生了未经商议和补偿便秘密占有这些鞋子的事实。 假设发现此类事件的鞋子价值达到当地法律法规所定义的盗窃罪严重程度,甚至有多次这样违反规定的行径出现,那么就很可能需要面对法庭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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