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怎么能不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否可以对涉及危险驾驶罪的违法行为不予追究必须根据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
通常情况下,若该罪行的情节较为轻微、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有限,并且在满足特定的条件框架之下,确实存在免予公诉的可能性。 例如而言,倘若犯罪嫌疑人体内酒精浓度刚刚超出醉驾限定标准,且并无造成交通意外的实际行为,并且积极表现出悔过自新以及愿意遵循法律规定的良好态度等。 另外也可能出现例如投案自首、立功等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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