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年人猥亵罪的追诉时效过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一般的理解来看,倘若成年人性侵罪的追诉期已经超过时限,则理论上来讲,该种犯罪行为便没有再继续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的必要性了。
然而,对追诉期的确切计算方式却相对错综复杂,它需要同时兼顾诸多如法定最高刑之类的关键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与分析。 而设立追诉期间的主要目的就是敦促相关的权利拥有者能够及时地行使用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此来保持和维护整个社会关系的稳定。 假如追诉期已经过去,那么这往往也就意味着犯罪行为在经过了一定时间之后将不再受到刑事方面的追责与惩罚。 可是,如果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形,比如说犯罪嫌疑人躲避警方的侦查或者审判工作,或者在追诉期限内,被害人家属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但是却遭到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拒绝接受起诉,那么上述三个部门就必须要取消对追诉期限的限制而展开调查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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