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擅自将由其代理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隐藏物据为己有,且该行为已经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且对返还要求置若罔闻的犯罪行为。
以下几种情形并不满足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即使行为人在未征得合法授权下暂时代管了他人的财物,但只要行为人并无占据财物为己有的非善意意图,且能够在法定的合理期限之内归还原物,那么就不能视为犯罪; 其次,即使行为人非法地占有了他人的遗忘物或隐藏物,但是,如果行为人能迅速并适当为之采取有效的寻回失主或交予相关机构处理的行动,那么也不应被视作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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