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便利店十几次60多块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界定,无论作案次数多少,只要涉案者实施了偷窃行为,且每次赃款价值相对较低,依然可以被归类为犯罪事件。
关于“频繁光顾便利店,累积十余次,总计收入超乎市场价格几倍的60多元钱财”这类情况,尽管每次行径所获财物并不显眼,然而鉴于其反复施行的盗窃行为,已经达到或超出了一定的次数,因此,这种现象很可能被视为“多次盗窃”,从而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 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官将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犯罪的初衷、手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以及罪犯是否有悔过之意等等。 若经法庭判定确属“多次盗窃”,那么将可能依照上述法律条款中的“多次盗窃”部分进行量刑,即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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