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对方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明文规定,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判决尚未宣告之际,除了有法定情形存在之外,亦可与被告方进行自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主动撤回对自身权益的诉讼请求。
这就意味着,在涉及到盗窃罪的案件中,若该案属于自诉性质,那么作为自诉人(也就是受害者或其代理律师)便享有在判决宣告之前撤回起诉的权力。 倘若自诉人决定撤诉,人民法院应充分尊重其个人意愿,依法批准其撤诉申请。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案件类型,即公诉案件,自诉人并不具备撤诉的权力,撤诉的权限仅限于自诉案件范畴之内。 因此,若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自诉人将无法行使撤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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