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抽水一千多会构成开设赌场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明确规定,导致开设赌场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包括了实施开设赌场行为以及获得盈利的恶意目标。
如果涉案人员仅参与抽水行为,即从赌场中收取相应比例的利润,但并未涉及到开设赌场的具体行为,那么单独的抽水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开设赌场罪。 然而,若该抽水行为是整个开设赌场活动的一环,即抽水作为赌场经营的一部分,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同时,如果抽水的金额达到了较大的数量,也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开设赌场罪。 对于具体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包括抽水的金额、抽水行为与开设赌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其他犯罪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抽水金额达到了一千多元,但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参与开设赌场或者将赌博作为主要职业,那么单独的抽水行为可能并不足以构成开设赌场罪。 总的来说,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需要依据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不能仅凭抽水金额作出判断。 如果抽水行为是开设赌场的一部分,且金额较大,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反之,如果只是单独的抽水行为,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参与开设赌场,那么就可能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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