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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的时间该如何计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时间周期一般按照小时、日期和月份来衡量,以标准的“每日”为例,该时间段自首个计算点开始,但司法限期内的首个日期并不包含在内,而是从次日起开始实际计量。
途中耽误的时间亦无法计入这一期限之内。
因此,倘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上诉状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即使在截止日期前将其送达邮局,也不会被视为逾期未交。
此外,犯罪嫌疑犯在服刑期间若遇到了法定节假日,这部分额外的时间同样应被计入刑期中,而非作为延长刑事期的条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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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