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未经允许恶意攻击他人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使用暴力工具肆意挑衅致使他人人身安全受损或在行为中表现出了更为恶劣的特性; 其次,对他人进行持续性的追赶、堵截和谩骂,扰乱了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甚至对他人的情绪产生了极大影响,导致其精神失常、选择自杀等情况出现,这类事件均视为恶劣至极; 再次,不按常理强行索取、占有他人财产价值达到两千元以上,且此类行为发生了三次以上,或者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出了其他更为严重的性质; 最后,在公共场合故意挑起纷争,引发群体性行为,导致公众秩序极度混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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