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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认定投毒罪的成立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一、关于投毒罪这一罪名已被取消,调整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现在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从客体角度来看,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这个核心权益,具体来讲就是指那些无法明确分类且数量众多的人群的生命健康以及国家与个人重要财产的安全性。
2.从客观方面来看,本罪所涉及的是实施一系列投放能够对公众构成伤害和威胁的有毒、放射性或传染性的物质的行为。
3.从主体方面来看,本罪的主体是由一般的自然人所组成的。
只要他们达到了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并且具有执行刑事责任的能力,就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从主观方面来看,本罪所体现出来的犯罪意图主要是故意为之。
二、针对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如果投放有毒、放射性或传染性的物质,但并未给社会带来严重影响,那么将面临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若因投放这些物质导致他人重伤甚至丧命或是使得国家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犯者将会被追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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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5: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