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予起诉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法律明文规定,就强制性侵犯罪行而言,若满足以下三大条件,则可适用不起诉决定,非法起诉的可能性将被排除在外:1.犯罪嫌疑人确无犯罪事实:其意为检查机关若确认犯罪嫌疑人实际并未实施任何强奸行为,抑或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该犯罪行为,依据此类情况检察机关应果断作出不起诉裁定。2.相关法律条款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详尽列举了诸多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如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已离世等。若犯罪嫌疑人恰巧符合以上任一情形,检察机关亦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3.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豁免刑罚:若强奸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并不严重,且根据刑法规定可予豁免刑罚或无需判处刑罚,检察机关同样可以斟酌后作出不起诉决定。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上所述条件仅为基于法律条款的一般性解读,至于具体案件是否适用于此,仍需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与证据,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