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里一方欠的钱离婚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保持合法婚姻关系期间内,若其中任何一方所背负的债务属于家庭日常必需开支范畴之内,那么当夫妻双方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之际,此项债务往往应当被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并须由双方共同履行偿付义务。
然而,倘若有充分证据证实该笔债务乃是某一方以个人名义擅自进行,突破家庭日常所需且并非善意行为引发,例如参与赌博活动等,在此情况下,离婚之际,另一方无需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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