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他人身份证办银行卡30张被批捕,会判刑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使用未经核准制造、仿制或篡改的信用卡;
此外,使用以虚假信息注册并被核发的信用卡也视为违法; (二)未经授权地使用已失效或不能使用的信用卡; (三)无权使用他人信用卡而擅自盗用者; (四)明知其行为会损害信用卡机构的利益但仍然故意实施恶意透支行为。 以上规定中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进行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规定限额或规定时期进行透支,且经过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未还款服责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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