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既遂标准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拐卖儿童案件的既遂判断标准,其所针对的首要对象通常为年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犯罪过程中,往往呈现出主要以欺诈、利益诱惑等手段实施的特点。而对于犯下拐骗儿童罪行者来说,他们的作案动机和意图往往表现在企图收养或者使唤、奴役相关儿童等方面。与此同时,犯有拐卖儿童罪的罪犯们,他们的犯罪意图则主要体现在通过贩卖儿童来获取非法利润这一点上。因此,我们可以说,行为人是否怀揣着出卖儿童的目的,正是区分这两种罪行的关键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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