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吸罪的犯罪主体是银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一违法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亦可为法人。若犯罪归咎于公司等法人组织,此类法人需承担相应罚金数额,同时,对于案中负有主要决策权及具体执行责任的主管领导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皆适用此前述条款进行量刑处置。基于以上分析,尽管非吸罪的实施主体并非必然局限于银行业或金融机构,然当银行等法人实施该种非法行为时,同样可能构成犯罪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