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具体条款规定,在犯罪判定方面,盗窃罪的成立并不绝对需要达到预先设定的特定数额门槛,而是只需行为本身满足“涉嫌金额量大”、“不法分子曾经有过的此类违法行为达到两次以上”、“以非法侵入住宅为条件进行的盗窃活动”、“盗窃过程中携带凶器作为工具”或者“利用隐蔽手段进行扒窃活动”这其中任何一种情况,就足以被认定为构成了盗窃罪。因此,虽然盗窃罪的成立并非仅仅取决于涉案金额的大小,但是,金额确实是衡量盗窃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涉嫌金额量大”等严重程度的关键性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