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成立是否需要金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具体条款规定,在犯罪判定方面,盗窃罪的成立并不绝对需要达到预先设定的特定数额门槛,而是只需行为本身满足“涉嫌金额量大”、“不法分子曾经有过的此类违法行为达到两次以上”、“以非法侵入住宅为条件进行的盗窃活动”、“盗窃过程中携带凶器作为工具”或者“利用隐蔽手段进行扒窃活动”这其中任何一种情况,就足以被认定为构成了盗窃罪。因此,虽然盗窃罪的成立并非仅仅取决于涉案金额的大小,但是,金额确实是衡量盗窃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涉嫌金额量大”等严重程度的关键性指标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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