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拾取到遗忘物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于公共场所拾获他人遗弃之物品时,拾得人理当妥善保管该等遗失物,并履行上报相关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遗失物”乃指非本人主动遗失、失去控制的动产。 此种遗失物并非无主之物,也非本人自行遗弃或因其遭受他人恶意侵犯从而丧失所有权的物体,仅为因本人疏忽大意而导致的遗失之动产。 然而,除了所有者以外,因实际占有者因自身过失导致疏忽而遗失的合法占有之物亦可被视为遗失物。 拾得者有义务进行报告,即发现遗失物后,必须立即向拥有遗失物的所有权人发出通知或直接交给警方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在相关部门收受遗失物之后,若得知遗失物的所有权人信息,会尽快予以通知领取; 倘若无法获取所有权人的详细信息,将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公布招领公告。 若无法确定所有权人至招领公告发布日期届满仍未找到主人的情况下,此类遗失物将被视为国家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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