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是否可以调解解决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下,交互式的刑事案件处理方式是不适用的,换言之,刑事纠纷无法实现调解程序。
通常而言,我们所提及的“调解”概念,它主要应用于民事诉讼场景,具体执行则由法院居中主导。 在此过程中,民事争议各方当事人亦或者说是存在民事冲突的相关人士,经过对话沟通与协商,达到共识并且法院据此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文件,这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称作的调解。 然而,针对刑事诉讼情况,参与其中的两大主体即为: 罪犯嫌疑人和代表国家行使法定公诉权的公诉机构。 根据现行法律,明确禁止公诉机构在无法定职权范围内与罪犯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达成妥协此种现象。 所谓刑事和解,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借助由第三方居间协调之人或专门设立的体系机构,使被害者以及可能涉及的罪犯嫌疑人、被告者能够面对面交流、建立良性互动的渠道,最终基于双方共同商议,达成有关民事赔偿方面的和解协议。 司法机关将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详情,决定是否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追责行动,或是适度减少其刑事责任的实际承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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