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伐林木罪的刑期是如何确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违反了《森林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森林或其他类型的林木进行了过量砍伐且数量较大的情况下,应根据情节轻重程度相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另处罚金。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时,我们应当将其归类为盗窃罪论处: (1)擅自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拥有的并且已经伐倒的树木据为己有。 (2)未经许可擅自砍伐他人房屋前后、小块土地上栽植的零星树木,且达到金额巨大标准,则需要按照盗窃罪进行量刑。 (3)采用违法手段进行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活动,以此来获取经济利益且数额较大者; 然而,若是由于此类行为导致树木遭致毁灭性伤害,那么即符合盗伐林木罪的犯罪特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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