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认定界限如何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开设赌场犯罪行为,其含义是涉及到设立并经营赌博场地,投放赌博器具,从而促使他人在该场所内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利润的整套行为。
这种违法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其主观动机上表现出明确的有意为之,而且需要以获得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 在犯罪客体的层面上看,开设赌场的行为破坏了现存健康的社会管理体系。 从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来看,此类犯罪包含了聚众赌博、以此非法手段谋生以及开设、经营赌场等多种行为方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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