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以盈利为根本动机,以下情况之一者,皆可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定义的“聚众赌博”行为:
(一)组织三名或以上人员参与赌博活动,且抽头渔利金额累计已达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二)组织三名或以上人员参与赌博活动,赌资总额累计已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组织三名或以上人员参与赌博活动,参赌人数累计已达二十人以上; (四)组织十名或以上中国籍公民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回扣及介绍费用。 此外,倘若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土之外的周边地区进行聚众赌博或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其主要客源为中国籍公民,则此类行为将被认定为赌博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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