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借贷行为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法律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构成违法犯罪的强迫借贷行为即指强迫交易。
通过使用暴力或恐吓手段,实施任何一种行径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需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款。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市场中强行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某种服务的行为; (三)强制他人参与或退出某项投标、拍卖活动的行为; (四)强制他人进行公司、企业股权、债券等资产的转让或收购的行为; 以及(五)强制他人参与或退出某些特定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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