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他人也是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同的人种方性倒是有误区,殴打他人并非必定归属于寻衅滋事罪,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寻衅滋事罪构成要素往往围绕着无因起祸、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展开。若是不特定对象、无缘无故的殴打侵犯,或在公共场合引发骚动,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然而,若殴打行为源于私人恩怨或明确的纷争,则更倾向于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定义。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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