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后还会严刑逼供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条款,当刑事诉讼过程进入侦查阶段之后,犯罪嫌疑人有权利接收到资深律师所提供的全方位法律咨询和协助。这类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会议中,不受任何形式的监听,保障了他们与当事人之间的对话交流完全自由,进而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正义权益。因此,一旦律师完成首次会议并向司法机构提交相关报告,司法机关将不再对嫌疑人采取任何形式的严刑逼供手段。此项规定的初衷在于防范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以确保审判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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