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请律师会见怎么收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律师在代表犯罪者进行辩护过程中,依法享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则会面囚禁或受到监视居住的嫌疑人和被告的权力。若辩护律师有需求与处于监禁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见面,监狱管理部门理应立即安排会面,最晚的会面时间不应超过四十八小时。
至于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在调查阶段,辩护律师若需与被监禁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必须经过侦查机构的批准,且侦查机构必须提前通知监狱管理部门。 然而,从本条法律条款来看,并未指明律师参与类似会面的费用收取有任何具体标准和方式,因此我们无法直接回答关于诈骗罪的辩护律师会面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律师的收费是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律师的工作负荷量、以及当地的律师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的,而且还可能需要与委托方进行商议。为了获得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直接向相关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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