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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敲诈勒索罪能不能撤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明文规定,若敲诈勒索罪案件中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不幸离世,抑或是满足该条款中所列举的其他免于刑事追责的情况,则将被视为无需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已进行的刑事纠缠应予以撤销,或者暂时停止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或终止原法院审理工作,亦或是裁决被告方无罪。因此,倘若敲诈勒索罪案件恰好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便可考虑撤回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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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6: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