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赌资按输的数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时,赌资并非仅仅按照输家输掉的金额进行计算,而是需根据诸多因素,如赌场的规模、抽头盈利的具体数额、赌资的总计以及参与赌博的人数,提供相关服务的次数,以及赌客们的输赢状况等等,进行综合考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明确规定,凡有经营赌场行为者,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之责,并附加罚金处罚;倘若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接受罚金处罚。因此,准确地计算和认定赌资,对于衡量开设赌场罪行的严重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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