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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抢夺罪必须是贴身财物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判定构成抢夺罪的过程中,必须满足如下的五个基本要求:
首先,抢夺罪侵害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这一客体;
其次,犯罪的具体指向为通常意义上的财物,比如金钱、物品等,并不包含枪械、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具有特定性质的物品,若涉及此类特殊物件,则不能将其归类于抢夺罪;
第三,客观方面表现为趁人不备、出其不意地公然使用有形力量,使得他人无法反抗或来不及进行有效抗拒,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财物;
第四,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该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抢夺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其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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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9: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