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说别人两百一晚上算遭黄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散布谣言构成违法行为,理应依照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倘若事件中的涉事者或被告知人自身能够明确意识到所收到或发布的资讯属于谣言或者虚假信息的话,无论是其亲自创作还是转发他人所发内容,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这些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等三个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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