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由哪里受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过的法律体系中,侵占罪被定义为有悖于合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即通过非正当手段,将原本应由其他人保管的财物、埋藏物品或遗失之物非法占据并据为己有,且对他人要求归还时表现出不予返还的行为。
这类案件通常被归类为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负责审理。 同时,由于刑事犯罪的审判通常遵循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则,因此侵占罪亦在此列,即由被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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