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侵占罪数额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的金额限制的法定要求明确指出,该罪行必须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前提下实施,即通过非正当手段将本应属于他人之物,包括但不仅限于他人亲自交付予己方保管的财产、失去记忆而无法寻回的物品又或是被掩埋于地下的财物等私自据为己有。
其中,侵占的财物价值若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才能构成犯罪。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侵占罪的具体描述为: 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动机,将原本由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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