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人员可以当监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缓刑期内担任公司监事一职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引起任何负面影响。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任意一种状况,则不允许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受制于限制性行为能力; 2.曾因贪腐、受贿、非法占有财产、滥用财产或者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行而被判处罚金,且该罚金已执行完毕满五年,或者曾因涉嫌犯有重大罪行而被剥夺政治权利,且该权利已被正式剥夺满五年; 3.在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的公司、企业中担任董事或厂长、经理职务,并且对于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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