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公司不提供材料怎么办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公司不出材料的,可以先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凭仲裁委员会裁定确认的劳动关系裁决,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应自受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医疗诊断证明(向就医的医疗机构索要)材料。以上材料工伤职工自行搜集即可,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提供。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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