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窃取别人电脑资料是否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他人的计算机设备中未经授权地窃取相关资料物品应被视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而非普通意义上的盗窃行为。
此项违法活动涉及到未经国家许可的,明知故犯地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及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之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使用其他技术手段攫取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储存、处理或传输的所有数据,或者是在没有得到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对这一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非法控制,若情节较为恶劣,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并处以罚金; 然而,若情节大为严重,则需承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 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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