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是什么部门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风险管理之实际职责,主要由企业内部业务部门承担。
他们在此方面承担起直接且不可推卸的责任。 除此之外,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亦需独立负担全国范围内的反洗钱监管管理工作,并需组织及协调全国各地的反洗钱行动,如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控以及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相关规定等等。 对于涉及洗钱行为的罪犯,其所应受到的法律制裁为: 没收其通过上述犯罪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及其产生的利益,同时对其施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处以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法律依据:
《反洗钱法》第五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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