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书怎么写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当事人应当就订立借款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在借款合同书中写明以下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借款的具体数额,其包括大写与小写数额; 借款的时间,借款的支付地点、方式等; 借款利息,其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终应支付的总额; 还款的时间与方式;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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