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之起訴標準的規定:
根據我國《刑法》對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所作的相關規定,該罪名乃為危險犯也。 只需行為人實施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的行為,並且該行為足以使公共安全遭受嚴重危害者,即可構成本罪,應予以立案追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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