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中的业务员承担赔偿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公司非法集资的案件中,业务员通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这一概念通常源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商业合同关系或者代理行为以及部门之间或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 然而,公司非法集资属于单元型故意犯罪,法院会对该单元予以罚款处罚,同时对其直接领导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判处刑事处分。 只有当业务员被证实为涉案中的协助者时,他们才可能须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他们所面临的也并非是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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