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叫破坏他人财产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构成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犯罪时,需要确保涉案人员所侵犯的目标财务属于国家、机关或他人所拥有,覆盖了不动产与动产的双重属性,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广义的财物本身,还包括财产性的一系列权益。
具体实施犯罪的行为表现形式应强调为故意对财物进行破坏,而非由意外事件引发。 有意毁损他人物品罪,也可称之为故意毁损财物罪,具体含义为故意实施对公共的或私人的财物进行销毁或损害,并且造成的损失金额数量较大,或是具有其它严重情节,从而满足法定的刑事犯罪成立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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