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不是结果加重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结果加重犯。
原则上,被害人的自杀身亡不属于结果加重犯中的致人死亡。例外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和虐待罪致人死亡,这两个罪的致人死亡包括被害人自杀身亡。 致使被害人死亡,是指在实施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过程中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以及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直接引起被害人自杀身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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