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节属于非法拘禁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犯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2、对于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致人死亡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作为行为对象的“他人”没有限制,但必须是具有身体活动自由的自然人。身体活动自由虽以意识活动自由为前提,但只要具有基于意识从事身体活动的能力即可,不要求具有刑法上的责任能力与民法上的法律行为能力故能够行走的幼儿、精神病患者、能够依靠轮椅或者其他工具移动身体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对象。此外,能够借助他人或者机械器具移动身体的人,能够用语言、动作等表明自己意思的幼儿等,也能成为本罪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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